路邊看到的新聞: 美专利局最终裁定:微软二项FAT专利有效
如果微軟取得專利的話,就可以跟許多產業收取權利金‧好比說我們身邊常看到的 3C 產品:數位相機、PDA、MP3 隨身聽等,甚至製造記憶卡/磁片的廠商若將他們的產品 FAT 預先格式化 (pre-formatted),有點軟的公司都能夠跟他們收錢‧
這下好玩了,大家付不付錢呢?
令外一個擔憂就是 Linux 之類的作業系統,能不能繼續使用 FAT filesystem?
若微軟對這些問題夠強硬,或許我們最近將會看到 FAT 的替代品了?
其實 FAT 不是甚麼了不起的東西嘛...
我記得.....是不是有規定說
當某項技術被太廣泛使用的時候,是不能夠在後來申請專利的
因為影響的層面太廣了......
鄉民的印象啦.....也許是我記得亂七八糟也說不定:P
細節:
http://www.microsoft.com/mscorp/ip/tech/fat.asp
Posted by: Joe Horn 發表於 January 13, 2006 06:42 PM